當公司設立登記完成後的1~2週內,會收到國稅局公文,要求公司負責人至國稅局領取統一發票購票證,通常在領取完後的隔天,在國稅局的狀態才會更改為營業中,才可至銀行將籌備戶轉為正式戶,去銀行前請先跟銀行聯繫,並攜帶下列資料:

  1. 負責人雙證件
  2. 公司大小章
  3. 縣(市)府許可公文與設立登記表
  4. 籌備戶存摺及籌備戶原留印鑑章
  5. 租約(依銀行需求提供)
  6. 章程(依銀行需求提供)
  7. 國稅局公文或統一發票購票證((依銀行需求提供)